【徵才】新北市115年度聘用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第一次學校社工師/心理師甄選簡章

  • 2026-01-23
  • 系辦助理
一、甄選職務:聘用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學校社工師/心理師。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
(一)報名簡章即日起至下列網址下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各項公告/電子公告https://reurl.cc/96bomX」。
(二)報名方式:
1.請於115年1月30日(星期三)前以限時掛號寄出(郵戳為憑),並於信封註明「新北市115年度聘用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第1次甄選」。
2.相關證件正本需於口試當日時間查驗,查驗不通過者不得應試。
(三)寄送地點及連絡電話:
1.學校社工師:新北市西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義學國中),地址:243085新北市泰山區民生路33號,連絡電話:(02)2909-4495分機558。
2.學校心理師:新北市南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永平國小),地址:234307新北市永和區保生路25號,連絡電話:(02)2925-1119分機16。

三、報名資格:
(一)證書:
1.學校社工師:具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2.學校心理師:經專門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並領有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書者。
(二)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且未於大陸地區設有戶籍、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中共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情事。
(三)報名人員不得違反相關規定,如經主辦單位發現將取消其應試及錄取資格(相關規定請參閱附錄)。

四、報名應繳表件及費用:
(一)1份甄試報名表:完整填妥內容及親自簽名。
(二)5份資料影本依序裝訂成冊:
1.國民身分證。
2.學經歷證件(凡甄選報名表上之學經歷,皆須附證明文件)。
3.服務證明。
4.專業證照。
5.公務人員履歷表。
6.服役證件(男),無則免付。
(三)報名費:新臺幣500元整。請用匯票<抬頭:新北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請注意:匯票抬頭名稱需完全符合一致)。

五、甄選方式及內容:
(一)書面審查(40%):書審成績未達標準者,不進入複試。
(二)口試複試(60%):
1.口試時間:115年2月26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開始,每人15分鐘,依准考證號碼依序進行,口試唱名3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2.口試地點:同報名地點。
3.證件正本查驗:正本如未繳驗或查驗不通過者不得應試。包含國民身分證、學經歷證件、服務證明、專業證照及服役證件。

*詳細內容,請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