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資格:衛生福利部公告之社會工作相關系所大學部3年級以上或研究所在學學生。
薪資待遇:時薪新臺幣(以下同)237元整,如於本市復興家庭服務中心任職者,補助交通費每日100元。
工時安排:每次上班至少4小時,每月至少60小時,工時上限、休假、勞健保等勞動條件,依照「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工作地點:本市15處家庭服務中心(依志願安排)。
招募期間:即日起至115年5月1日(五)止,屆期如未有足額人員應聘,將再延長公告。
報名方式:請洽本局網站-訊息公告-徵才資訊網址:https://sab.tycg.gov.tw/News.aspx?n=7304&sms=11861;或洽詢本局社會工作科周先生(03-3322101分機6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