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詳閱說明後再行申請!
一、申請資格
- 本獎學金限大學部申請(本籍生),大一不得申請,清寒或績優皆可申請(以品學兼優且家境清寒者為優先)。
- 各學系正取1名。為求公平性,請申請學生務必繳附本校成績單正本,並確實有113學年度(113-1、113-2學期)成績。
- 今年起該會同意刪除排斥條款,因此無需繳交切結書。
二、名額與金額
各學系1名,每名每學年新臺幣5萬元。
三、應備申請文件
- 校內用申請書。
- 在學證明:學生證正面影本加蓋114-1註冊圓章,如提供「在學證明者」,一律至註冊組外的機器購買正本)。
- 本校歷年成績單正本、操行成績、獎懲紀錄證明正本各1份(生輔組首頁線上下載彩色記事)。
- 其他證明清寒或品學兼優文件。
四、繳交期限
欲申請同學請於 2025年9月12日 星期五 16:00 前,繳交 紙本申請文件 至系辦,逾時不收件。
獎學金設置辦法 與 應備申請文件 請至 社科院官網 下載,網址如下:
https://coss.ntu.edu.tw/News_Content_n_10821_s_2424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