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基隆市少年輔導委員會招聘111年度社工員(即時起至111年7月24日17時止截止)

  • 2022-06-27
招聘名額:約聘人員(社會工作員)正取1名、臨時人員(社會工作員)正取1名,(備取人員3名,候用期限至111年11月30日止)。
報名日期:即時起至111年7月24日17時止截止(報名人數不足時得延長截止)。
報名方式:採書面資料親送或郵寄送至基隆市警察局少年警察隊(地址:基隆市信一路103號,電話:2426-2051),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少輔會約聘、臨時人員。
工作內容:(一)辦理少年警察隊暨少輔會業務。(二)毒品防制基金補助各項活動方案。(三)少年偏差行為、曝險、觸法個案各項資源連結及轉介,預防、宣導與輔導等工作。(四)個案輔導、相關會議事項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待遇:
(一)約聘人員薪資新臺幣39,960元,風險加給另加,享勞、健保及年終獎金。
(二)臨時人員薪資級距新臺幣36,316至41,899元,進用標準依應聘者之資歷與條件採計薪點(如風險加給、具有碩士學歷或領有社工師證照者),享勞、健保及年終獎金。
聘用期間:經錄取進用後至111年12月31日止(本招聘事宜或僱用期間若遇補助款項停止補助、所需經費不敷支應或計畫結束時,即停止辦理招聘或即予辦理解僱及離職手續。)
報名資格:
(一)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者,惟於105年12月31日以前在職之社會工作專業人員,或經考選部核定准予部分科目免試有案者不在此限。
(二)無「基隆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聘僱人員及臨時人員公開甄選要點」第5點各款情事之一: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3.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4.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5.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6.依法停止任用者。
7.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8.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三)熟悉少年輔導業務、電腦文書處理、具耐心善於人際溝通與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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