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誠徵社工助理2名

  • 2026-07-30
  • 系辦助理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誠徵社工助理2名

職位資訊:
名額:正取2名(備取5名)
性別:不限
地址:
一、都市南區家庭服務中心(桃園市大溪區介壽路693號)
二、復興區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桃園市復興區羅浮里3鄰68之4號)
工作地點:
一、都市南區家庭服務中心(桃園市大溪區介壽路693號)
二、復興區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桃園市復興區羅浮里3鄰68之4號)

資格條件:
一、為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大專院校社工相關系所大學部 3 年級下學期以上或研究所在學學生。
2.社會福利、心理、諮商與輔導、老人照顧、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公共衛生、犯罪防治、性別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者 。
二、具身障或原住民身分者優先。
三、須具備汽(機)車駕照,具汽車駕照且可獨立駕駛尤佳。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各項社會工作相關事項。
二、協助辦理原家中心服務計畫。
三、支援機關、中心辦理相關會議、教育訓練及宣導活動。
四、協助聯繫、統計報表報送、物品請購、經費核銷、成果報告編撰等行政庶務性工作。
五、其他機關或中心臨時交辦事。
六、工作期程:自報到之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聯絡資訊:
一、意者請檢附以下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一)甄選報名表(如附件)。
(二)最高學歷證書。
(三)工作經歷證明(無則免)。
(四)國民身分證影本。
(五)退伍令(無則免)
於115年8月7日(星期五)下午17時前寄達或送達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總收文(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信封請註明應徵社工助理),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還。
經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本項甄審均由本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三、本項徵才候補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 6686,張小姐。

詳情請見:https://ip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0992&s=1746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