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緣起:社會工作學系系友曾姿穎為獎助本系之清寒優秀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特設立此獎助學金。
2.名額:二名(大學部、研究所各一名)。
3.金額:每名新台幣貳萬元整。
4.申請資格:
(1)凡社會工作學系二年級以上、研究所一年級以上之在學學生,且前一學期等第制成績平均積分(簡稱GPA)3.38以上者。
(2)申請人前學期須修習系必修或系選修至少2門,始具備申請資格。
5.申請時間:3/31(四)前將申請資料送至系辦。
6.繳交資料:申請表、歷年成績單、履歷自傳、清寒證明等等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