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凱旋醫院
112 年社會工作室契約社會工作師職務代理人2 名招募簡章
https://ksph.kcg.gov.tw/1/post1120821.pdf
一、預定錄用名額:正取2 名及備取4 名。
二、應徵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雙重國籍者不能報名)。
(二)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社會工作或醫學社會與社會工作學等相關系(所)畢業,現非就學或進修中。
(三)具社會工作師證書。
(四)具精神科工作或實習經驗、醫學社會相關證照或論文期刊發表者尤佳。
(五)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所規定之情事。
三、工作內容:
(一)執行精神醫療社會工作、司法精神業務、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業務、成癮防治業務、精神復健業務、長期照顧業務、醫院附設機構等相關業務。
(二)需配合業務所需輪調。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僱用待遇:本薪20,761 元、專業加給19,723 元(以16 級計支)、職務加給1,298元(以1 級計支),合計每月41,782 元。享勞、健保、考核獎金及年終獎金,每月奬勵金另依規定發給。
五、僱用期間:按甄試總成績高低依序代理留職停薪期間較長之遺缺,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8月15日或113年8月27日止(期間如被代理人提前回職復薪,即停止雇用,不得異議)。
六、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112 年7 月24 日起至112 年8 月21 日下午5 時30 分止。
(二)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期間內郵寄送達(非以郵戳為憑)或於辦公日週一至週五上午8 時至下午5 時30 分親送至本院人事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郵寄地點:80276 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0 號 人事室收。
【請註明應徵 契約社會工作師職代2 名】
(四)繳交資料(下列文件請以A4 紙張影印,一式4 份依序裝訂成冊,影本資料請書寫「與正本相符」簽名或蓋私章具結):
1.履歷表(含自傳)。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
5.精神科工作或實習證明、長期照顧專業人力培訓課程(長照專業人力培訓共同課程)18 小時、長照levelⅡ訓練結業證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訓練基本訓練時數11 小時結業證書、身心障礙鑑定教育訓練功能量表(D、E)及格證書、家暴認知教育輔導課程21 小時以上結業證明、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及輔導課程28 小時以上結業證明、藥癮替代治療專業人員繼續教育訓練8 小時。(無則免附)
6.期刊發表。(無則免附)
七、甄試方式(未附紙本證明者不予採計分數):
(一)資績審查40%:
1.學歷20%:學士學位18 分、碩士學位(含)以上20 分。
2.證照或期刊15%:長期照顧專業人力培訓課程(長照專業人力培訓共同課程)18 小時結業證書2 分、長照levelⅡ訓練結業證明2 分、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訓練基本訓練時數11 小時結業證書2 分、身心障礙鑑定教育訓練功能量表(D、E)及格證書2 分、家暴認知(親職)教育輔導核心課程21 小時以上結業證明2 分、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及輔導核心課程28 小時以上結業證明2 分、藥癮替代治療專業人員繼續教育訓練8 小時2 分,期刊發表1 分(第一或第二作者),本項最高採計15 分。
3.工作經歷5%:具精神科實習經驗者採計2 分;精神科臨床工作經驗每滿6個月0.5 分,未滿6 個月不計分,本項最高採計5 分。
(二)面試60%:工作職能30%、溝通表達能力10%、學習態度10%、服務熱誠10%。
(三)應徵者總成績未達60 分不予錄取,達60 分以上擇優錄取公布於本院網站,並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若甄選總成績相同時,依據資績審查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八、甄試日期、地點:112 年8 月24 日(星期四)上午10 時於本院3 樓第3 會議室,除資格不符或面試時間有變更外,符合本次甄選資格者不再另行通知,請於是日上午9 時45 分前先至3 樓人事室報到。(除因不可歸責於個人事由並事前知會,面試開始前10 分鐘未到者,則視同放棄參與面試)
九、錄取通知:個別通知錄取者。
十、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名問題請洽人事室盧小姐(07)751-3171 轉2317;工作內容及職務問題社會工作室劉主任(07)751-3171 轉2320。
(二)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
(三)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第1 項規定,始得僱用為勞工。
(四)報名學歷若為外國學歷者,須經我駐外管處驗證後,連同學歷及驗證相關資料寄送,如未驗證則視同資格不符。
(五)若報考人員不符合應徵資格且未於考試前發覺,事後經審核未獲通過者,自動喪失資格,不得異議。
(六)面試當日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即取消面試,另擇期舉行並於本院官方網站另行公告面試時間。
(七)本次公開甄選候補期間為3 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若正取人員未辦理報到手續、於就職後離職或在職人員於候補期間離職時,依序由備取人員遞補。
(八)甄選結果公告前如有相同職務臨時出缺時,本院得依職缺數增額錄取,增額錄取人員視同正額錄取,應於錄取通知函發文日起1 個月內至本院辦理報到事宜。
(九)錄取人員應於報到前完成體檢並檢具體檢報告單辦理報到,相關職護及勞安問題請洽(07)751-3171 轉2292、2272。
(十)錄取人員報到當日需辦理執業登記,未能在報到當日完成執業登記者視同未完成報到手續。
( 十一) 公告正額錄取後如欲放棄, 請填寫自願放棄就職書並郵寄或傳真(07)951-8950 至本院人事室,俾依序由備取人員辦理報到。
(十二)本院為無菸醫院,全面實施禁菸,請確實遵守菸害防治法等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