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徵才目的:為提升強化社會安全網第 2 期計畫人員進用與專業傳承,強化社會工作系所學生對社會安全網計畫 之認識,本中心計畫聘用大專校院社工相關系所大學部 4 年級以上或研究所在學學生兼職工讀機會,增進其職場見習與實務體驗,並作為培育人才之基礎。
二、徵才資格:限國內大專校院社會工作相關科系大學部 4 年級以上或研究所在學學生。
三、工作地點: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100006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 123 號)。
四、工作待遇:
(一)每次上班至少 4 小時,每月至少 80 小時, 每月加班時數不得逾 5 小時, 時薪新臺幣 200 元(依衛生福利部規定辦理) 。
(二)有關工時上限、休假、勞健保等勞動條件,仍遵循勞動基準法等規定,或「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辦理。
五、職務名額與工作內容:
兒童及少年保護組:2名
性侵害保護組:1名
六、報名方式: 請填寫報名表、併提供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擇一提供)、歷年成績單(必備)、身分證(必備)等,另有就讀學校授課老師推薦函尤佳;請逐一檢核裝訂,以電子郵件或郵寄方式報名。
(一)電子郵件通訊報名:請將電子檔案於 112 年 7 月 28 日前寄送至 ha_liuyi@gov.taipei,並來電確認,02-23615295分機6700劉組長。
(二)掛號郵寄:寄送至本中心 100006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 123號 ,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計畫助理」及聯絡電話、手機,於112 年 7 月 28 日前以 送達本中心日期(非以郵戳日),由性侵害保護組劉組長收 。
七、面試方式:收件截止日期收訖履歷後,擇優安排面試 ;並依據投件者志願、專長與特質安排工作組室 。
八、備註:
(一)報名後,本中心將另行通知面談時間,面談時需再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或同意本中心查閱。
(二)通知錄取後,需自行備妥自然人憑證及台北富邦銀行 或郵局帳戶 。
詳情請見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