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基隆市政府強化社會安全網二期計畫徵8名約聘社會工作員

  • 2022-07-26
基隆市政府「強化社會安全網二期計畫保護性服務及脆弱家庭服務」(約聘社會工作員)徵才公告

職 稱:約聘社會工作員
名 額:6 名(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2 名(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性 別:不限


資格條件:
一、保護性服務(家防中心):需求名額 6 名
1.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畢業,且具備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 1年以上者,敍至 7 等者,則須具備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 2年以上。
2. 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且具備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 1 年以上者。
3. 經銓敘部備查有案年資按年核計至擬任職務之最高薪點敘薪:曾任職務與擬任職務性質為同一屬性,且工作經驗確為現職工作所需。具曾任機關開立之服務優良證明(適用曾於公務機關擔任約聘社會工作人員)。
4. 具獨立作業及電腦文書能力。
5. 領有機車駕照以上。

二、脆弱家庭服務(社會福利服務中心):需求名額 2 名
1.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2.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第一項規定,於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並修畢相關課程學分,領有畢業證書與修課證明文件者。
3. 經銓敘部備查有案年資按年核計至擬任職務之最高薪點敘薪:曾任職務與擬任職務性質為同一屬性,且工作經驗確為現職工作所需。具曾任機關開立之服務優良證明(適用曾於公務機關擔任約聘社會工作人員)。
4. 具獨立作業及電腦文書能力。
5. 領有機車駕照以上。


工作項目:
一、 保護性服務(家防中心)
1. 辦理本市兒少保護、性侵害防治、家庭暴力個案直接服務及其他相關業務等(90%)。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二、 脆弱家庭服務(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1.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等相關業務(90%)。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點:本府指定

聯絡方式:
1. 意者請備齊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 【含應徵職務、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性別、前服務機關(含服務起迄日期)、現在職務、職系、考試、學歷、職級】附照、自傳及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含畢業證書、執照證書、經歷證明)等,每次公告截止日前以 e-mail 寄送至 A8958901@mail.klcg.gov.tw(並請來電確認)或親送至基隆市安樂區麥金路482 號 5 樓基隆市政府社會處(社會工作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社工員(強化社會安全網二期計畫)」或「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社工員(強化社會安全網二期計畫)」,逾期不予受理。
2. 本府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日期另行通知),證件不齊或未具上開報名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錄取與否均不退件,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聯絡人:張社工師,電話:(02)2434-0458 分機 236。

備註:
1. 保護性服務薪資待遇:月薪新台幣:以 312 薪點起薪($43,243),具社工師證照或社工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以 328 薪點起薪($45,460),風險加給每月 3,000 元。
2. 脆弱家庭服務薪資待遇:月薪新台幣:以 296 薪點起薪($39,960),具社工師證照或社工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以 312 薪點起薪($42,120),風險加給每月 700 元。
3. 教育訓練、國旅卡。
4. 相關休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辦理。
5. 社會工作人員於進用第一年取得社會工作師證書,其薪點如低於起聘薪點,於年度續聘時,得依具有證照之薪點改敘。(適用第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