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甄選職務:聘用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學校社工師。
二、 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一律採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
(一) 報名簡章即日起至下列網址下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各項公告/電子公告https://reurl.cc/96bomX」。
(二) 報名方式:
1. 請於114年5月21日(星期三)前以限時掛號寄出(郵戳為憑),並於信封註明「新北市114年度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第2次學校社工師甄選」。
2. 相關證件正本需於口試當日時間查驗,查驗不通過者不得應試。
(三) 寄送地點及連絡電話: 新北市西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義學國中),地址:243085新北市泰山區民生路33號,連絡電話:(02)2909-4495分機558。
三、報名資格:
(一) 具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第3次甄選開放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者)。
(二) 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並不得具雙重國籍。
(三) 報名人員不得違反相關規定,如經主辦單位發現將取消其應試及錄取資格(相關規 定請參閱附錄)
四、報名應繳表件及費用:
(一) 1份甄試報名表:完整填妥內容及親自簽名。
(二) 5份書面資料影本依序裝訂成冊: 1.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影印於同一面,不需裁切紙張)。 2. 學歷證件。 3. 專業證照(如有考試及格證書尚未取得證書者,可先繳交考試及格證書及簽訂切 結書,且務必於報到前取得專業證照)。 4. 服務證明。 5.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6. 服役證件(男),無則免付。 7. 相關訓練、研習及經歷證明等。
(三) 報名費:新臺幣500元整。請用匯票<抬頭:新北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請注意:匯票 抬頭名稱需完全符合一致)。
五、甄選方式及內容:
(一) 書面資料審查40%。
(二) 口試60%:
1. 口試時間:114年6月18日(星期三),每人15分鐘,依准考證號碼依序進行,公告於「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各項公告/電子公告ttps://reurl.cc/96bomX」,不另個別通1 知,唱名3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2. 口試範圍:社會工作專業知能及個案實務(案例分析、方案設計等)內容。
3. 口試證件正本檢驗:正本如未繳驗或檢驗不通過者不得應試。
(1)國民身分證正本。(2)學歷證件正本。 (3)專業證照正本(如有考試及格證書但尚未取得專業證照者,可先檢驗考試及格證 書或其他證明文件)。 (4)服役證件正本(男),無則免付。
六、甄選地點:新北市西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同報名地點)。
*詳細內容,請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