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
限本院學士班在學學生且為論文之主要研究者及撰稿者,論文之研究工作主體必須在本校就學期間完成。如以共同研究成果申請者,應將每一參與研究者之具體工作內容與貢獻分別說明,並由全體研究者簽名證明
申請時程
1.本院學士班在學學生於4月26日前向所屬學系提出申請
須事先登入系統進行申請後印出申請書簽名,並繳交下列資料送至系辦審查。
系統將於
- 學生論文(3份)
- 口試委員審定書
- 口試紀錄表
- 指導老師推薦信
- 系推薦名單(各學系推薦名額最多2名,超過1人須排名)
注意事項
1. 各學系推薦名額:至多 2 名
2. 院長獎及優良獎名額:由各學院審定(不限)。
3. 傅斯年獎候選名單:學院得推薦 1 名。
4. 校長獎名額:傅斯年獎評審委員會審定。
5. 傅斯年獎名額:至多 6 名。
備註:109 學年度得獎者均頒予獎狀;另頒發傅斯年獎獎金壹萬元、校長獎獎金陸仟元。